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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放大学

浙江开放大学

浙江开放大学(原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建于1979年1月,是一所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多元办学、多种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的省属现代远程开放大学。学校实行系统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接受国家开放大学(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业务指导,承担对全省10所市级电大、59所县级电大、8所省电大直属教学点的教学业务指导。经省编委批复同意,学校增挂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浙江老年开放大学牌子,履行相应职能。同时经省教育厅等批准,承担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等职能。学校现有教工路、振华路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31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83人。全省电大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教职工36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191人。

学校办学从学历补偿教育起步,举办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本专科和自考、注册视听生教育、单科教育等。办学40年来,累计开设教育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87个本专科专业,培养大专及以上应用型专门人才96万余人。学校始终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公平为价值追求,秉持“哪里需要教育,电大就去哪里”的办学理念,持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不断下移办学工作重心,深化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办学。学校现举办有开放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校网络教育、电视中专教育等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非学历教育,现有各类学历教育在籍在读学生16万余人,并保持着每年学历教育招生4万人、老年教育招生2万人、社区教育培训1900万人次的办学和服务规模。

目前,浙江省正以浙江开放大学为基础,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扎实推进学校战略转型,努力建成高水平浙江开放大学,成为浙江省终身教育的核心支柱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服务中心。未来的浙江开放大学将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教育资源丰富多样,办学系统覆盖城乡,适应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需求,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

——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由省编委2008年1月批准增挂,具体职能:理论研究、业务指导、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目前,全省市县两级社区教育机构实现全覆盖,镇街社区学校1230所,村居市民学校19252所。现有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4个(居全国第一位),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5个(居全国第二位),11个地市均为国家级学习型城市联盟单位,年均社区教育培训活动达1900多万人次,社区教育工作形成鲜明的浙江特色。

——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由省编委2015年6月批准增挂,具体职能:组织开展全省老年教育以及全省电大和社区教育系统老年教育的业务指导、教育示范、师资培训、资源开发、平台建设、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学校是“全国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目前,全省县级以上老年开放大学(开放学院)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级学校888所,累计开设学制半年以上的专业班级4139个,招收学员33万多人次,“第三年龄学堂”注册学员70万人。2017年学校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2018年“第三年龄学堂老年教育”荣获全国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由省教育厅2015年1月批准设立,具体职责:负责管理学分银行实体运行,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管理等业务。已建立并完善了市级及高校分部11家、县级(市、区)分中心100家、乡镇(街道)受理点1721个,实现了全省社区教育、成人教育服务体系的全覆盖。累计开户人数941万,存入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学习成果3760万条。自2017年起,为市县职业教育发展考核提供数据依据。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 由省教育厅2017年3月批准设立,目前已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课程共享联盟、课程管理中心、课程共享平台“三驾马车”合力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与应用的体制机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平台作为教育部发布的首批22个在线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员免费开放在线课程服务。“依托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应用”列入2020年省促进消费十件实事重点工作。截止当前,课程共享平台开设课程3740门,进驻院校545所、教师17172人、学生199.8万人。

——浙江省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由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6月批准设立,承担面向全省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全省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和知识技能普及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由省公安厅2019 年 9 月批准设立,面向全省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浙江省终身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由省教育厅2019 年 9 月批准设立,主要职责是在省教育厅直接指导下,研究提出浙江终身教育事业发展政策建议;研究起草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领域的监测体系和建设标准;受理开展全省终身教育工作的第三方评估;开展终身教育机制体制、市民终身学习监测等方面理论研究。主要职能包括终身教育的政策咨询、理论研究、标准制定、监测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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